會展設計人員必須明白,設計是展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展覽工作的全部;展覽設計不是展出的目的,而只是達到展出目的的手段;展覽藝術就是用具體手段表現抽象的展覽意圖,決不能因藝術遮蓋展出功能。展臺設計創意要現前期的構想-必須遵循以下原則與要求:
1、目的性原則。展覽策劃起始于展覽目標的選擇,落實于展覽目標的實現,體現在一個設計的細節。遵循目的性原則,設計人員應處理好以下關系:
(1)處理好參展企業和設計者的關系 。展覽設計要求設計人員不是按自己的思路創造出一件藝術品,而是要運用技術和藝術手段創造性地反映、表現參展企業的意圖、風格和形象,達到參展企業所希望的目的和效果。
(2)處理好藝術和展覽的關系 。不論使用何種設計技術、技巧,不論采用何種背景(包括展架、道具、裝飾),主角是展臺和展品,不能喧賓奪主。展覽內容不能受制于表現手法,不能突出設計而忽略展臺、展品。設計好壞不在于花錢多少,不在于是否符合藝術標準,而在于展臺能否體現參展企業的形象和意圖,能否吸引參觀者的注意,展品能否反映出特征和優勢。
(3)處理好展覽和貿易的關系 。展臺反映參展企業形象,能吸引觀眾并留下印象;展品能體現出企業的特征、優勢,并能方便參觀者觀看,這是成功的設計。如果是宣傳展覽會,這樣的設計便達到了目的。但是如果是貿易展覽會,設計還未達到最終目的。在貿易展覽會上,展覽是開展貿易的手段,展臺是參展企業開展貿易工作的環境,展臺本身并不是目的;同理,展品是參展企業開展貿易的對象,展覽產品本身也不是目的。
(4)處理好展覽設計與展覽其他工作的關系。設計人員必須明白,設計工作不僅是通過設計為參展企業提供達到展出目的的環境和條件,而且可能還需要協調與宣傳人員、廣告人員的工作。展覽設計的成功在于幫助、支持展出,獲得整體而不是部分的成功。
2、藝術性原則。展覽設計應當有藝術性。展覽設計的藝術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展臺有吸引力 。展臺富有吸引力,令人賞心悅目,給人以良好的感覺,使人留下深刻的印象0展臺設計有很多因素,需要用藝術手法去組合這些因素,使其能產生最佳的視覺效果和良好的心理效應,是展覽設計的基本要求。有研究表明,在充滿竟爭的、五光十色的環境中,觀眾對展臺的第一眼最關鍵(:這一眼決定展臺是吸引了這個觀眾,還是失去了這個潛在客戶。
(2)展臺反映參展企業的形象,傳達參展企業的意圖 。如果參展企業是一個大公司,就不能將其設計成攤販形象;如果參展企業想顯示在航空領域的霸主地位,就不能將其設計成航模玩具廠的感覺。設計人員需要用具體的手段表現出抽象的展覽思想。
3、功能性原則。會展設計還應當具有功能性,設計人員在考慮設計外部形式、形象時,也需要考慮內在功能,也就是要為展臺的人員和展臺工作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因為展出目的的實現最終要靠展臺工作人員,展臺人員的工作效率最終決定展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