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準備:
成交準備主要有三方面:產品、條款、資料。根據展出者的生產能力和財政實力并估計客戶可能的要求,決定產品的可供品種、數量、規格、性能以及可以做出的改進和交貨時間等,也就是準備貨源和貨單。根據市場調研結果決定條款,包裝條款、交貨條款、運輸條款、付款條款等,作為交流、簽約的基本條件。根據談判和簽約需要,準備樣品、編印公司介紹、產品目錄、產品介紹、價格表、合同等。樣品要與實際供貨的產品一致,好于或差于實際產品都會有麻煩。公司介紹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資金、年營業額、營業范圍、職工人數等,公司介紹的目的是讓客戶了解展出者。產品目錄是各種產品的綜合介紹。產品介紹一種或一個系列的產品介紹,內容可以詳細一些,包括各種技術規格等。展臺資料質量要好,數量要充分。要使用當地文字、貨幣單位和計量單位,讓客戶了解自己與自己了解客戶同樣重要。
產品知識:
所有展臺人員都必須熟悉產品知識,包括規格、功能、特點、作用、使用方法等。美國貿易展覽局曾做過一項調查,其中一條是參觀者認為展臺人員應具備的知識,調查結果顯示94%以上的參觀者認為產品知識是展臺人員應具備的最重要的知識。
展臺人員掌握產品知識是為了促進銷售。展臺人員如果對產品不熟悉,不僅不能全面介紹產品,還可能會給參觀者留下展出公司檔次不高的感覺。因此要在展出之前充分掌握產品知識。如果可能還應掌握操作示范技巧。如果產品復雜,展臺人員就必須熟悉說明資料,在需要時,能迅速查找答案。總之,展臺人員應當可以直接地或間接地回答客戶的所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