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確認參展,就要籌備展品運輸事宜。展品運輸根據需要可以選擇空運、海運和陸運。陸運包括公路和鐵路運輸兩種。根據展品的體積和重量可以拼箱或整箱運輸。運輸一般分為三段進行,國內倉庫至展出國指定港口段,港口至展場倉庫段,展場倉庫至站臺段。展品須報關,所以要按照組展公司要求提供標準的展品報關清冊、清冊總匯表及貨載衡量單等運輸文件,同時將展品運至組展公司指定的集貨倉庫。操作程序如下:
1、 運輸日期:考慮到報關、博覽會規定等建議展品運輸日期為博覽會開幕前2個月至1個半月。
2、按要求提供運輸文件
3、 按規定時間將展品運至指定集貨倉庫:展品必須打包,包內嚴禁裝運易燃、易爆、易腐爛和有毒物品。4、 包裝箱上必須刷上以下標記:
1)嘜頭(Marks);
2)展會名稱(Exhibition);
3)參展企業名稱(Exhibitors)
4)攤位號(Booth NO.);
5)體積(Meas):長*寬*高(厘米);
6)毛重/凈重(G.W/N.W):以公斤為單位;
7)件數:m/n 即n表示總件數,m表示第幾件。
5、當地取貨地點:一般為自己的展位,特殊情況依照組展單位通知。
6、展品回運:直接聯系運輸公司,組展單位協助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