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人類文明發(fā)展史,我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展示設計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展示活動一直伴隨著人類社會的文明進步而不斷發(fā)展變化著,展示作為人類互相交流和傳遞信息的媒介,發(fā)揮著其他藝術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圖1)。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隨著多媒體技術、網絡技術和虛擬現實技術的廣泛應用,展示設計的概念和思維方式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展示設計已經從傳統(tǒng)單一的設計形式向融科技與藝術于一體的綜合性設計轉化。因此,分析和研究展示設計在信息時代的特點和發(fā)展趨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研究和學習展示設計首先要先從它的概念開始,只有掌握了準確的概念和正確的方法,我們才能史好地感覺它,認知它。
展示,英文為display,意為表現、展現之類的狀態(tài)或行為。中文“展示”的概念來自于“展覽”一詞的擴展,“展”即將物品陳列出來供人們觀看,“示”有演示、示范以及明示、暗示的含義,“展示”既有靜態(tài)又有動態(tài)之含義。
展示設計是以招引、傳達和溝通為主要機能,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形象宣傳的空間設計。它采用藝術設計手段,借助于道具、設施和照明等技術,通過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神經覺等全方位的設計,充分調動人的潛能,將一定量的信息內容傳達給觀眾,以期對觀眾的心理、思想與行為產生有意識或潛在的影響與觀眾完美溝通的目的。
展示設計是以展示具為標的物的設計,更廣泛地說,是以說明、展示具為間接的標的物,來烘托展示物這個主角的一種設計。
展示設計必須具備三個要素——主辦者、展品、觀眾,三者缺一不可。
簡單地說,展示設計是一種“配合演出”的設計。進行展示設計時首先要了解被展示的物件或概念,找出要表達的主題,然后將這主題以展示裝置加以渲染、詮釋,進而完成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