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設計的三個形式法則
發布日期:2015-08-04 瀏覽:2223
展示設計是一項視覺造型藝術,它同樣以形式構成來體現,并力求美感。因此,對美的形式法則的了解和學習,能有效地幫助在展示設計構成中如何運用美的形式法則構建藝術空間。
1、比例
造型藝術上的比例指的是量之間的比率,如長度、面積、體積等。在展示中,不僅各種版面的設計存在著比例關系,而且空間與陳列品、人與空間關系等方面都存在著比例的協調。
早在古希臘時代,人們便開始對比例的問題進行研究。希臘人試圖用數理化的方法尋找一種理想的比例關系,如希臘人體雕塑一一一人體體長是頭部的9.5倍。“黃金分割”就是其成果之一,雅典的帕特農神廟中屋頂高度與屋脊的長度便體現了這種黃金分割的比例關系。
2、對比與統一
對比是視覺藝術的重要形式法則。所謂對比,是指性質相反的各種要素之間的比較,是表現形式之間相異性的一種法則,其主要作用是構成產生生動的效果并使之富有活力,相反性質要素在比較中,其相異的特點因比較而更加明顯。對于展示來說,對比的內容十分豐富,有形狀的對比、尺寸的對比、位置的對比、色彩的對比、方向的對比、肌理的對比等。它們具體體現在空間、展品、標牌、背景等要素的組合關系之中。
對比實際上是一種矛盾的強化,而與此相反的法則就是“統一”,即是矛盾的弱化,也就是矛盾的調和。對比與統一是形式構成最為重要的法則,是形式美感法則的中心法則,它包含著其他法則的所有內容。盡管兩個方面處于對立卻又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但兩者不能處于等量齊觀地位。如追求新穎、刺激即可加強統一中的變化因素。它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協調,而這里的協調并非消極的對比和簡單的協調統一,而是積極的對比,使互相排斥的東西有機的結合。因此,要認真研究和掌握對比與統一的相互關系,并有效地運用于展示形式的構成之中。
3、節奏與韻律
節奏是連續出現的形式組成有起有落的多次反復,是客觀事物合乎同期性運動變化規律的一種形式,通過展示空間構件的大小、高低及不同色彩構成強烈的節奏;韻律則是有規律的抑揚變化,它是形式要素系統重復的一種屬性。
節奏和韻律是既有區別又互相聯系的形式。節奏是韻律的純化,具有單純和明確各種形式要素的特征。韻律是節奏的深化,是情調在節奏的運用。
在展示設計中,節奏與韻律感的營造是需要細微體驗的。如空間的節奏和韻律是借助空間體量變化以及運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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