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展覽會現場看到,國際展覽中心的入口處擠滿了人,從西安連夜趕來參加五金商品交易會的周永富先生告訴筆者,聽說這次的規模挺大,所以來看一看有什么新產品,西安那里沒有這樣的機會。
徐意慧女士代表臺北昱品安順有限公司參加了此次五金商品交易會?!斑@是我第一次來到北京,收獲不小,許多商家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徐女士參加過在青島、寧波、上海等地舉行的展覽會,她說:“通過我們的展臺,把我們最好的形象、最好的產品展示給大家,這是建立和維持客戶關系的一個很有效的手段。”
事實上,舉辦展覽會所能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直是會展經濟被看好的原因之一。辦展覽會的效益一般包括三個方面:即主辦者的收益,參展商的商業收益和促進旅游、交通、賓館等相關行業發展而獲得的綜合社會效益。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展覽部副部長孫鋼說,會展業是集信息通訊、交通運輸、城市建設、旅游等在內的綜合性的、關聯度非常高的服務貿易行業。由于它能夠創造高額的經濟價值,提供廣泛的就業機會和對于社會綜合經濟指數增長的拉動作用,表現出一種經濟現象的多種形態,因而可以作為會展經濟來對待。
據美國展覽業研究中心提供的數據,2000年,美國展覽業帶動相關社會消費綜合指數比例為1∶10。我國展覽界也有一些拉動相關經濟增長8倍、9倍的說法。孫鋼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不現實的。拉動比例是與一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尤其是服務貿易行業的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我國的展覽業起步較晚,落后于歐洲幾百年,它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沒有展覽業發達國家高。就是在中國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會展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拉動比例也有差異。香港地區是1∶5.3,沿海地區可以達到1∶6。
存在問題不可忽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展覽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1984年以前,我國共舉辦480個出國展覽,而僅在2001年一年就舉辦了400多個出國展。近幾年來,我國的會展業平均以年20%的增長速度飛速發展,已經成為一個非常具有活力的新興的展覽市場。但不可忽略的是,由于受到種種因素的制約,展覽業的發展過程中還存在很多的問題,其帶動效應和發展潛力遠未得到充分發揮。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提供的資料顯示,2002年全國各地以醫療儀器設備為主題的國際展覽有14個,除了北京和廣州,其余展覽的展出面積都沒有達到10000平方米。僅在沈陽科學宮會議展覽中心,今年4月和8月就有兩個類似主題的展覽會。國內重復辦展的情況十分嚴重。
展覽會一個接一個地辦,場館一個接一個地建,然而收效卻并不盡如人意,表面上的紅火下掩蓋的是與投入并不相符的產出。不久前結束的濟南(北京)名優產品展覽會是被作為“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的又一個典型而大力宣傳的,然而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二號館的展覽會現場卻是十分的冷清,展館里只有寥寥幾個參觀者。據工作人員介紹,開幕當天還好,后兩天就一直沒有什么人來參觀了。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展覽部副總監趙鵬女士說,現在同題目的展覽很多,惡性競爭是一個比較直觀的結果。它一方面導致了展會的不成規模,水平質量偏低,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另一方面,國家對會展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沒有明確的說法,各展覽會互相模仿、拆臺的情況時有發生,損害了會展的形象和信譽。
出現這樣的情況,主要原因在于管理審批程序的混亂。據了解,目前我國對展覽業實行的是分類管理和分級管理。外經貿部、中國貿促會、國家科委和國家經貿委有權審批各自負責范圍內的展覽,各省市也有了當地展覽會的審批權,對此,孫鋼說,現有的多頭管理審批程序是以政府的行政手段來管理微觀的經濟活動,它違背了會展經濟自身的發展規律,分割了展覽業的綜合行業特性、規模經濟效益及統一的中國展覽市場。在國外,一般都是由權威的而且是唯一的展覽管理機構來進行管理,我們缺乏的正是這樣一個權威的管理機構。
一位業內人士說,現在的情況非常亂,展覽業需要更合理的管理,是到了政府該有一個明確的做法的時候了。
改革管理體制是根本出路
不久前,全球展覽業“航空母艦”之一的德國法蘭克福展覽有限公司正式進入中國市場。至此,已有漢諾威國際展覽公司、慕尼黑國際展覽公司、杜塞爾多夫展覽公司等5家世界最著名的展覽公司積極參與到了中國展覽市場的競爭中。專家指出,未來幾年中國有10個最具發展潛力的行業,展覽業位居其中,而隨著世界展覽經濟結構的調整,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成為必然,中國將成為跨國展覽集團爭奪最激烈的國際市場之一。
面對來自世界展覽業巨頭的挑戰,趙鵬女士坦言道:我們當然有壓力,也切實體會到了危機感,因為無論從規模,還是從服務水平、質量上來看,我們都與國外展覽公司有著不小的差距。在這方面,我們通過借鑒、學習,通過與他們面對面地交流可以補上,但體制上的根本問題卻不是僅靠我們修煉內功就能夠解決的。
孫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政府轉變職能為中心,以改革多頭管理審批程序為重點,建立強有力的全國統一的展覽管理體制,是我國會展業健康發展、應對挑戰的根本出路。
首先,要盡快推動行業協會的建立,將分屬于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能逐步集中到協會手中。由全國性的行業協會制定相應規則,強化對展覽立項的管理,建立場館建設專家評審制度。同時要加強各展覽機構同工商、稅務、外事、海關等部門的磋商、聯系,增強管理的權威性。
第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展覽經濟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將展覽納入到法制的軌道上來。要建立商標注冊和品牌認證體系,依法保護展覽會的知識產權。
第三,政府要停止直接參與展覽的錯位、越位行為,轉而制定相關的產業發展政策,監督展覽活動規范有序開展和創造良好的配套環境。
可喜的是,上海、北京等政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正在進行相應的工作,逐步推動展覽業的市場化運作,促進會展經濟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