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設計方案和實施計劃隨著設計制作具體作業的進行都要改寫。尤其進入設計的實施階段,設計的詳細細節及在此展開的信息內容都一一有了定案,但有時因為場地條件及信息材料變化的關系,也必須修改設計。在這種情況下,常常就要考慮到展示設計和展示設計的主體。
那么什么是展示設計,和展示設計的主體問題呢?有人認為展示設計是以物為中心的設計行為,這有區別于以人為中心的環境藝術設計,也有人不同意這種觀點,認為展示設計也是以人為中心的,不然就不需要考慮那么多的人文因素和人體工學。我的觀點與他們不同,我承認環境藝術是以人為中心,同時我認為在展示設計中其實人與物都不是主體,而是主體所連接的兩頭,而這個主體就是信息的傳遞與有效接收。這要從展示的作用來說,不論是商業品牌宣傳為目的的展覽會,櫥窗,還是以文化傳播為目的博物館,這樣一個良好的展示空間最重要的是為了信息的有效傳遞,商業行為的是為了品牌的認知度提升和口碑的建立,以及刺激購買,博物館是為了文化的有效傳播,展示設計其實是信息傳遞(廣告宣傳,文化傳播等)的終端實現形式之一。
在一個空間內如果有物品,那么這個物品和觀者之間就有這么一種信息傳遞的過程,信息傳遞多少,就與展示的效果,布展的方式有直接聯系,如果場館內無物,只是一個提供展示者和觀者交流的空間,那么這個空間的整體感覺就是一個抽象的物,可以被認為是品牌形象,它給觀者的感覺就是信息的傳遞過程,也就是品牌認同或加固的過程。